一、校准依据与适用范围
标准规范
依据JJG 776-2005《闭口闪点自动测定仪》及JJF 1384-2012《开口/闭口闪点测定仪校准规范》执行^^1^^2^^。
适用于全自动、便携式等闭口闪点测定仪的计量校准,覆盖石油产品、化学品等易燃液体的闪点检测^^1^^3^^。
环境条件
温度:10~35℃(推荐20±5℃),湿度≤80%,无强气流及电磁干扰^^1^^2^^。
气压需稳定,必要时使用空盒气压表修正(标准气压范围101.3±5.3kPa)^^4^^。
二、校准项目与方法
外观检查
确认仪器无损伤,测试杯、杯盖、点火器清洁无残留(需用丙酮擦拭)^^5^^6^^。
准确度校准
标准物质:选用经认证的闭口闪点标准油(如正十二烷,标准闪点74℃),需确保样品无水分(含水≤0.05%)^^4^^。
操作步骤:
注入样品至测试杯刻度线(通常50±0.5mL),避免气泡^^7^^。
设置升温速率(5~6℃/min),搅拌速率90~120r/min。
从预期闪点以下23℃±5℃开始点火,每升高1~2℃点火一次。
误差判定:闪点≥104℃时允许误差±2℃,<104℃时±1℃^^3^^。
重复性校准
同一样品重复测量3次,结果偏差≤标准值的1%^^1^^。
功能验证
检查报警功能、气密性及温度传感器精度(PT100误差≤±0.1℃)^^3^^5^^。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样品处理
黏稠样品需预热至流动状态(不超过预期闪点40℃),含水样品需脱水^^4^^5^^。
点火控制
火焰直径3~4mm,停留时间1秒,避免因点火强度不足导致结果偏高^^4^^。
安全防护
操作时穿戴防静电服、护目镜,配备灭火器及通风系统^^5^^6^^。
维护要求
定期清洁加热器、传感器,校准周期建议不超过6个月^^4^^6^^。
四、数据记录与报告
记录环境参数、校准结果及修正值,生成包含样品信息、仪器状态的校准报告^^6^^7^^。